公司代码:600305 公司简称:恒顺醋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二○年四月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7元(含税)。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83,559,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2,196,795.8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83,559,400股,以此计算共转出资本公积金219,396,632.00元,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02,956,032 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恒顺醋业 | 600305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姓名 | 魏陈云 |
办公地址 | 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 |
电话 | 0511-85226003 |
电子信箱 | wcy08@163.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制醋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公司作为中国四大名醋之一镇江香醋的代表,在引领中国醋业发展的基础上,已形成:香醋、白醋、料酒、酱油、麻油、酱菜等系列产品。公司注重销售渠道建设,利用营销中心下设的30个办事处布局全国,拥有覆盖各地区的经销网点50万个,同时大力拓展线上业务。公司主导产品食醋连续20多年产销量全国领先,广销60多个国家和地区,供应我国驻外160多个国家使(领)馆。恒顺产品先后5获国际金奖、3次蝉联国家质量金奖, 是欧盟地理标志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独特的“恒顺固态分层发
酵技艺”已被列入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公司先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食醋产业领导品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文明单位”、“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亚洲名优品牌奖”、“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食品工业质量竞争力卓越企业”、“全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食品工业质量竞争力卓越企业”、“中国调味品行业领军企业”、“中国食醋十强品牌”、“改革开放40年.江苏高质量发展榜样企业”、“江苏省质量奖”、“江苏省企业技术创新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一等奖”等荣誉。公司因对行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被推选为中国调味品协会会长单位以及中国食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开发研制的智能食醋固态酿造一体机专利项目获中国专利银奖,公司参与的“特色食品加工多维智能感知技术及应用”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恒顺镇江香醋传统酿造区”被认定为国家工业遗产,是中国食醋行业第一。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外观设计专利6件;2019年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15件,外观设计专利1件。公司香醋类产品(含白醋)销售收入占调味品销售总收入比重70%以上,料酒也成为公司的明星产品,公司的调味品业务得到稳健增长,公司的盈利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以传统渠道+现代渠道“双驱发动”的销售模式做好产品销售。传统渠道以KA、流通、餐饮为主。实施“款到发货”、“保证金”的业务形式,有效保障了公司的现金流安全,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需求;同时为管控好市场价格体系,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通过保证金的形式规范产品渠道价格,保障各渠道操作空间。同时以“有效资源向有效市场、有效终端倾斜”的方式,大力打造终端的“春耕造林”,强化产品的终端生动化建设,提升 “恒顺香醋”品牌知名度。通过样板市场打造,树立区域标杆,深挖渠道潜能,扩大市场影响力。加速空白市场“织网行动”,提高网络覆盖率,拓宽市场占有率。现代渠道以特通、电商、产品定制等形式拓展新型业务,重点关注BTB、BTC的业务发展,创新销售推广模式,紧跟电商平台的发展速度,强化线上数字化营销,实现渠道销售新增长。
2、生产模式
公司基本围绕“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在保证合理的半产品与产成品库存情况下,根据订单安排生产。公司正通过技术转型升级,加快企业现代化、信息化改造的步伐,积极推进精益生产管理,努力实现由传统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向现代化透明食品生产企业的转型。公司利用
镇江独特的地理种植优势在镇江市周边建立了3600 亩香陈醋专用糯米种植基地,并在江苏省建成了万余亩的食醋专用粮种植基地。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种植和定向采购模式,通过对GAP体系的认证推广,重点放在了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管理上,在食醋生产中从源头上消灭了原材料的质量安全风险,通过产品生产过程的全过程质量管控,最终使公司真正建立起了一整套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追溯管理体系,确保了恒顺产品品质的稳定。
3、采购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遵循上市公司内控要求,建立了适合企业发展实际的采购模式。采购方式上采取了由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比价采购等形式,在整个招投标采购过程中由公司纪委、内控审计部全程参与监督管理。采购日常工作由多个专职采购员按业务类型进行分工并辅以SRM系统,规范采购过程,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同时,根据生产计划订单的规律性,制定每月以及每周的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资金。针对常年合作供应商,公司通过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诚信档案、定期业绩评定等措施不断加强供应商的管理,在采购过程中对供货及时、服务周到、质优的供应商颁发优秀供应商奖杯,有的还被确定为战略合作供应商,提高采购数量,增强了供货商合作的双赢。此模式,既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又降低了物料采购成本。
4、生产工艺流程
(1)食醋(香醋、陈醋)
公司主营产品香醋、陈醋采用传统的固态分层发酵工艺,精选江南优质糯米为主要原料,历经制酒、制醅、淋醋三大过程、大小40多道工序,约180天以上时间的贮存,独具“酸而不涩,香而微甜,色浓味鲜,愈存愈醇”的特色。目前,该工艺已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遗产保护名录。公司坚持全产业链质量标准化管控,在每个生产环节都需通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后才可进入下一生产流程中,确保产品安全,质量稳定。食醋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验收→制酒发酵→制醅发酵→封醅→淋醋→煎醋→储存→产品包装→入库
(2)料酒
恒顺料酒以传统黄酒为基础加入萃取的香辛料调配而成。公司采用国内最先进的双边酿造工艺,精选江南优质大米为原料,无浸泡,直接蒸煮。麦曲生产采用全自动圆盘制曲工艺,糖化率高。制酒的前、后酵全部采用大罐发酵法,成品酒也采用大罐储存。公司最为核心的技术是采取鲜姜鲜葱为原料,通过先进淬取设备获得原汁原味的复合型调味液,定量添加,确保料酒的风味
稳定。料酒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验收→蒸饭→加曲拌料→大罐发酵→压榨→澄清→煎酒→储存→调配→产品包装→入库
5、品牌策略
公司将持续围绕“中国食醋领导品牌””的品牌战略,以市场竞争和消费者为导向,通过打造恒顺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不断优化和提升公司的品牌发展战略和产品组合战略,聚焦品牌,优化产品线,化市场优势为认知优势,树立中国醋业领导品牌形象,持续提升恒顺品牌在市场上的知名度、美誉度及忠诚度。
(三)行业发展现状
1、全国食醋行业产品——高度同质、创新差异
近年来,我国食醋业发展迅速,多数省都有几个区域强势品牌;各强势品牌基本上都是以所在城市为核心,并逐步向周边市场渗透。
从产品层面上来看,各区域食醋品牌产品主要表现出以下两大特点:
一是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由于食醋企业大多沿袭传统酿造工艺和手工作坊式生产发展起来的,且低成本、低门槛、消费周期长、生产厂商片面对产量过度追求,使得整个行业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即使一些老字号与新品牌之间也无太大的差异。
二是部分食醋品牌开始追求产品的创新。这部分企业致力于发现消费者需求和满足各层次消费者的核心需求,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进行精准市场定位,研发出具有明显创新特征的产品。
2、“四大名醋”产品——各有特色、各霸一方
“四大名醋”——镇江香醋、山西老陈醋、永春老醋和四川保宁醋,均为区域性强势品牌,由于各地的酿造工艺不同,“四大名醋”产品均具地方特色,且产品质量上乘。目前在销售网络上均已突破了单一的地区限制。
食醋行业发展目前处于品牌化的中前期,消费者的品牌意识在增强,但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和发达国家相比:人均消费金额还有三倍以上提升空间。行业营销水平和管理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行业的管理费用率和销售费用率可以进一步降低。 据中国调味品协会统计,参与2018年中国调味品著名品牌企业100强统计的食醋企业有39家,食醋生产总量为164.90万吨,销售收入为63.11亿元。分别比2017年增长6.33%和8.1%。收入的增长率比产量的增长率高出1.77个百分点。食醋产品均价已经从2016年的平均3386元/吨上涨到2018年的平均3845元/吨。参与2018年百强企业统计的食醋企业有39家,是整个百强
统计中参与企业数量最多的,但是总产量仅占酱油总产量(2018年百强统计中酱油产量为462.55万吨)的35.65%。由此可见,食醋企业分布仍然比较散,产业集中度还有待提高。据统计,我公司“镇江香醋”作为食醋行业的龙头,其市场占有率仅为10%左右。由此说明,食醋行业整合空间巨大。
调味品行业与其它行业相比,周期性特征并不突出,随着全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增强,将进一步推动品牌类调味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食醋类市场集中度将会有所提升。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7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2,981,808,171.43 | 2,875,990,203.49 | 2,850,364,487.59 | 3.68 | 2,568,925,962.35 |
营业收入 | 1,832,193,611.14 | 1,704,198,156.41 | 1,693,683,097.45 | 7.51 | 1,541,582,737.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4,555,122.07 | 307,101,524.73 | 304,597,443.33 | 5.68 | 280,897,521.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3,979,655.71 | 219,373,795.63 | 219,336,892.54 | 15.77 | 181,184,645.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51,817,646.91 | 2,059,320,336.65 | 2,034,797,566.67 | 9.35 | 1,800,148,720.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9,121,441.91 | 379,022,703.30 | 375,608,121.93 | 13.22 | 310,920,796.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42 | 0.3919 | 0.3887 | 5.69 | 0.358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42 | 0.3919 | 0.3887 | 5.69 | 0.358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88 | 15.82 | 15.88 | 减少0.94个百分点 | 16.66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60,218,142.00 | 420,484,368.03 | 449,521,888.37 | 501,969,212.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2,094,419.64 | 69,836,896.24 | 108,710,073.87 | 73,913,732.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2,418,537.51 | 55,089,870.29 | 65,978,365.45 | 70,492,882.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042,898.94 | 68,343,034.67 | 154,727,277.06 | 138,008,231.2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5,267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1,274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0 | 349,698,354 | 44.63 | 0 | 质押 | 52,000,000 | 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6,000,421 | 16,000,421 | 2.04 | 0 | 未知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823,759 | 9,538,563 | 1.22 | 0 | 未知 | 未知 | ||
乔晓辉 | -11,579,800 | 8,301,894 | 1.06 | 0 | 未知 | 未知 |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福悦众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79,950 | 7,974,141 | 1.02 | 0 | 未知 | 未知 |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福悦众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0 | 7,513,590 | 0.96 | 0 | 未知 | 未知 |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三组合 | 7,000,098 | 7,000,098 | 0.89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9,976 | 4,990,897 | 0.64 | 0 | 未知 | 未知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4,323,100 | 4,323,100 | 0.55 | 0 | 未知 | 未知 | ||
石雯 | 933,980 | 3,893,980 | 0.50 | 0 | 未知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余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公司未知其它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 报告期内无相关事项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报表收入18.32亿元,同比增长7.51%;其中,主营调味品实现收入17.20亿元,同比增长12.56%;调味品毛利率46.52%,比上年同期增加3.18个百分点;食醋类(含白醋)产品实现收入12.32亿元,同比增长6.01%;食醋类(含白醋)产品毛利率46.55%,比上年同期增加2.52%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亿元,同比增长5.68%;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4亿元,同比增长15.7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期初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期初受影响的报表项目金额 |
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38,627,638.55 |
应收票据 | 1,324,124.55 | ||
应收账款 | 137,303,514.00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84,547,738.02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184,547,738.02 | ||
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进行修订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财会[2019]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债务重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参见③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 参见③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
1. 财务报表列报
2019年,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
②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决议通过,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574,100,000.00 | 7,310,842.58 | 581,410,842.58 |
其他流动资产 | 581,463,029.62 | -574,100,000.00 | - | 7,363,029.6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1,889,000.00 | -31,889,000.00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16,200,000.00 | 16,2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5,689,000.00 | 15,689,0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399,049.34 | - | -1,096,626.39 | 24,302,422.95 |
所有者权益: | - | |||
盈余公积 | 133,019,852.77 | - | 621,421.62 | 133,641,274.39 |
未分配利润 | 818,796,913.75 | - | 5,592,794.57 | 824,389,708.32 |
(续上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570,000,000.00 | 7,310,842.58 | 577,310,842.58 |
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
其他流动资产 | 903,204,025.88 | -570,000,000.00 | - | 333,204,025.8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9,889,000.00 | -29,889,000.00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16,200,000.00 | - | 16,2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418,041.47 | - | -1,096,626.39 | 7,321,415.08 |
所有者权益: | - | |||
盈余公积 | 133,019,852.77 | - | 621,421.62 | 133,641,274.39 |
未分配利润 | 778,772,678.14 | - | 5,592,794.57 | 784,365,472.71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2户,详见本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减少2户,详见本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杭祝鸿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