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14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通知:
恒顺集团将原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55%)于2019年10月11日进行解除质押,相关解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2019年10月11日,恒顺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9,698,354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3%。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恒顺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390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11.1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8%,其中:恒顺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39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9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1.15%,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进行融资,质押期限自2017年10月31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