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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股份:曙光股份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2020年12月2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有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同意免去于洪亮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同意聘任郑研峰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为激励和引入高层次人才,改善公司经营业绩,根据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薪酬委员会提议对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做如下调整:

1、董事长基本年薪由税前132万元调整为税前160万元—260万元;

2、总裁基本年薪由税前120万元调整为税前160万元—260万元;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由税前20万元-60万元调整为税前30万元—150万元。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董事长薪酬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郑研峰先生:39岁,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经理,安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以及《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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