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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股份:曙光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6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1日和2019年12月9日召开了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2019年12月26日丹

东市振兴区政府委托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黄海”)分别签订了两处地块的征收补偿协议书(地块一和地块二),确定地块一的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4.57亿元,地块二的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4.07亿元,合计为人民币8.64亿元。 本次收储按照丹东市政府要求对地块一和地块二分步实施,截至2020年2月28日丹东黄海已收到地块一的全部征收补偿款项4.57亿元,地块一实现的收益已进入2019年度。

重要风险提示:

? 截至2020年12月24日丹东黄海已收到地块二的收储款项

2.44亿元,地块二实现的收益是否能进入2020年度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将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1日和2019年12月9日召开了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2019年12月26日丹东市振兴区政府委托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与丹东黄海分别签订了

两处地块的征收补偿协议书(地块一和地块二),确定地块一的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4.57亿元,地块二的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4.07亿元,合计为人民币8.64亿元(详见公司于2019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70)。截至2020年2月28日丹东黄海已根据协议约定收到地块一的全部征收补偿款项4.57亿元,地块一实现的收益已进入2019年度。(详见公司于2020 年 1 月 3 日和2020年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1和临 2020-012)。

二、出售资产的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24日,丹东黄海收到地块二的征收补偿款项2.44亿元,截至目前丹东黄海已收到地块二的征收补偿款为2.44亿元,地块二实现的收益是否能进入2020年度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将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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