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9年10月15日
关于出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交易概述
根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拟对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14号路8号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收储,并给予合理补偿。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储的标的资产为本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14号路8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沈开国有[2005] 第0000028号,证载土地面积为84011.46平方米)、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28526.25平方米)、地上物及附属设施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
截止2019年8月31日,该标的资产账面原值为55,896,062.25元,净值为 41,895,759.1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补偿费用的主要内容
双方经过初步测算协商补偿费用约为人民币1.46亿元,补偿费用包括宗地范围内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着物补偿、配套设施补偿(含动力电)、搬迁补偿和土地使用权补偿等。双方将委托土地资产评估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最终参照评估数据确定补偿费用金额,并签订资产补偿协议书。
四、出售资产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储的标的资产是依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而实施的,可以进一步
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使公司资产配置更趋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次资产出售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3、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实现净收益约6,500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本次交易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及现金流带来积极影响,具体金额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