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维维 公告编号:临2021-057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姓名 | 执业资质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 |
项目合伙人 | 冯蕾 | 注册会计师 | 是 | 无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程人坚 | 注册会计师 | 是 | 无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王斌 | 注册会计师 | 是 | 无 |
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2003年10月至今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20016年至今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项目经理 |
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2002年至今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增减% | |
收费金额(万元) | 290 | 290 | 0 |
可意见如下: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持年度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本次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