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8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1、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2、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市场需求,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法定 代表人 | 关联关系 |
徐州群智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 | 网上销售及销售 | 王进 | 参股公司 |
维维天山雪乳业(上海)有限公司 | 1,000.00 | 食品流通及销售 | 刘万江 | 参股公司 |
青岛灵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500.00 | 批发、零售(网上销售) | 宫晓静 | 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
重庆灵豆豆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计算机技术开发和销售、咨询、服务 | 金羽中 | 联营公司 |
中储粮绥化仓储有限公司 | 7,672.00 | 中央事权粮油的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装卸服务及相关服务 粮食收购及仓储 | 裴立军 | 联营公司 |
徐州远景牧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牛的养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 郭兴华 | 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
湖南省山水悠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生物技术开发服务、茶叶种植、生产等业务 | 简伯华 | 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 | 城市建设项目投资、管理;非金融性资产受托管理服务等业务 | 林斌 | 公司股东 |
枝江惠民泽楚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 | 销售建筑材料、钢材及金属材料等 | 罗首 | 联营公司 |
三、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 交易类别 | 2020年预计 发生金额(元) | 2019年实际 发生金额(元) |
徐州群智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2,000,000.00 | 1,522,631.92 |
维维天山雪乳业(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20,000,000.00 | 665,979.66 |
青岛灵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10,000,000.00 | 62,971.55 |
重庆灵豆豆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500,000.00 | 241,949.20 |
中储粮绥化仓储有限公司 | 转供电费 | 100,000.00 | 99,062.86 |
徐州远景牧业有限公司 | 场地租金 | 2,200,000.00 | 2,095,238.09 |
湖南省山水悠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1,000,000.00 | 465,348.65 |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500,000.00 | 46,989.92 |
枝江惠民泽楚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60,000,000.00 | 57,502,323.06 |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合理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收取场地租金、采购原材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产品的销售,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接受关联方劳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