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丁金礼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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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