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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苏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4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潘勇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王岩先生召集。

参加会议的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公告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9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11,801,433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0,723,501元。

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681,901,2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3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76,235,831.11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存在。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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