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7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3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郝志刚先生召集。
参加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短期薪酬政策》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针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细则方案。使得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上市公司的发展市场表现有了更紧密的联系。
关联董事Jean Marc Dublanc和顾登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银行授信》的议案
本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2.5亿欧元。后续执行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4.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
案独立董事已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