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0-034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5年6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原名“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汽车”或“本公司”)前身系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美罗药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6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1123号文《关于核准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原美罗药业以其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服务协议及对应的应付款项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及其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以上合称“置出资产”)与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ChinaGrand Automotive (Mauritius) Limited(以下简称“CGAML”)、鹰潭市锦胜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鹰潭锦胜”)、天津正和世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和世通”)、新疆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友源”)、Blue Chariot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BCIL”)及南宁邕之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宁邕之泉”)分别持有的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汇有限”,“置入资产”)44.2531%、33.3541%、9.1765%、6.5882%、
3.3002%、3.2106%以及0.1173%的股权(以上合称“置入资产”)进行置换。
根据经原美罗药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相关政府部门核准的重组方案,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的评估价值,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出具了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999183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依据评估报告书所述,上述置入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
6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427,000万元。考虑期后事项以上述评估价值为基础并扣除评估基准日后广汇有限用于利润分配金额人民币69,275万元作价为人民币2,357,725万元。置出资产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4,885.58万元,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出具了中天华资评报字[2014]第1350号《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所涉及的拟置出药品主业资产和负债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上述评估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置出资产作价为人民币74,900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即为上述置入资产及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人民币2,282,825万元。
对于上述置换的差额部分将由原美罗药业向广汇集团、CGAML、鹰潭锦胜、天津正和世通、新疆友源、BCIL级南宁邕之泉按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6元,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3,019,609,785股购买。
本公司前次向广汇集团、CGAML、鹰潭锦胜、天津正和世通、新疆友源、BCIL及南宁邕之泉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19,609,785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广汇有限100%股权已于2015年6月8日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本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本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019,609,785股仅涉及以发行股票形式购买置入资产的股权,未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是以发行股份购买广汇集团、CGAML、鹰潭锦胜、正和世通、新疆友源、BCIL以及南宁邕之泉分别持有的置入资产100%股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2015年6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 2,282,825.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282,825.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 | 2,282,825.00 | |||||||||||
2016年度: | - | |||||||||||||
2017年度: | - | |||||||||||||
2018年度: | - | |||||||||||||
2019年度: |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 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收购置入资产100%股权 | 收购置入资产100%股权 | 2,282,825.00 | 2,282,825.00 | 2,282,825.00 | 2,282,825.00 | 2,282,825.00 | 2,282,825.00 | - | 2015年6月8日 |
根据本公司与广汇集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广汇集团承诺:置入资产2015、2016、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82,952.17万元、人民币232,406.67万元和人民币280,341.23万元。上述净利润指与《置入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净利润口径一致,均指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依法取得的财政补贴及税收减免除外)后的净利润。
如置入资产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金额,则由广汇集团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负责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措施为: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盈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置入资产的交易作价÷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
如按上述“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计算的补偿期限内某一年的补偿股份数量,超过了补偿义务人届时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从二级市场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
在利润补偿期限届满时,本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编制了置入资产于2017年12月31日的减值测试报告,减值测试结果显示置入资产未出现减值。年报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于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置入资产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依法取得的财政补贴及税收减免除外)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03,271.13万元,人民币276,960.05万元和人民币369,511.02万元。置入资产于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的实际盈利已实现盈利预测,实现率分别为
111.11%,119.17%和131.81%。
(三)前次发行涉及以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1. 广汇汽车合并报表中资产变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广汇汽车合并报表中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合计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年 12月31日 | 2016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7,581,148.05 | 11,195,952.70 | 13,524,603.84 | 14,149,256.11 | 14,207,972.35 |
负债总额 | 5,390,914.04 | 8,320,443.70 | 9,100,867.85 | 9,530,775.11 | 9,731,497.55 |
股东权益合计 | 2,190,234.01 | 2,875,509.00 | 4,423,735.99 | 4,618,481.00 | 4,476,474.80 |
注1:上述广汇汽车的合并财务数据摘录自其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广汇汽车2015年度财务报表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1010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广汇汽车2016年度财务报表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1005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广汇汽车2017年度财务报表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1005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广汇汽车2018年度财务报表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005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广汇汽车2019年度财务报表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005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注2:本公司于2015年6月8日(过户日)保留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下简称“保留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034.88万元,该保留净资产未包含于置出资产的范围中。因此,在过户日后,该保留净资产即纳入置入资产统一管理、运营,构成广汇汽车合并范围内的资产与负债的一部分,不再进行区分。
2. 生产经营情况
广汇汽车主要经营进口汽车品牌销售、汽车及配件销售、二手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保险代理、汽车及配件进出口的项目开发、汽车装饰装潢、汽车租赁及汽车信息咨询等业务。截至目前,广汇汽车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根据广汇汽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370,003.52万元、人民币13,542,226.31万元、人民币16,071,152.25万元、人民币16,617,299.20万元及17,045,595.00万元。
二、2015年6月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6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1123号文《关于核准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境内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7,324,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18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5,999,998,320.00元,扣除承销费用计人民币110,000,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889,998,320.00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6月24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829号验资报告。
于2016年度,本公司管理层决定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资金人民币6,460.1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账户不再作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16年12月22日,本公司已对该账户进行了销户处理。
根据本公司2015年6月5日《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净募集资金中不超过人民币2,182,000,000.00元将用于收购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16.67%的股权,不超过人民币3,818,000,000.00元将用于发展乘用车融资租赁业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所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项目款计人民币5,889,998,32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2015年6月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 588,999.8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88,999.8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 | 588,999.83 | |||||||||||
2016年度: | - | |||||||||||||
2017年度: | - | |||||||||||||
2018年度: | - | |||||||||||||
2019年度: |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 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收购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16.67%股权项目 | 收购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16.67%股权项目 | 不超过218,200.00 | 218,200.00 | 218,200.00 | 不超过218,200.00 | 218,200.00 | 218,200.00 | - | 100.00% | ||||
2 | 发展乘用车融资租赁业务项目 | 发展乘用车融资租赁业务项目 | 不超过381,800.00 | 370,799.83 | 370,799.83 | 不超过381,800.00 | 370,799.83 | 370,799.83 | - | 100.00% | ||||
合计 | 588,999.83 | 588,999.83 | 588,999.83 | 588,999.83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使用前次募集资金(2015年6月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至2019年 12月31日止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7 | 2018 | 2019 | |||||
1 | 收购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16.67%股权项目 | 不适用 | 注1 | ||||||
2 | 发展乘用车融资租赁业务项目 | 不适用 | 注2 | 10,149.06 | 833.10 | 16.10 | 43,127.34 | 注2 | 注2 |
注1:在完成对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汇通信诚”)16.67%的股权收购后,本公司对汇通信诚的持股比例由83.33%升至100%。通过收购,本公司强化汇通信诚作为集团乘用车融资租赁平台的定位,有利于公司乘用车融资租赁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对于公司的业绩贡献将相应增加。该项目未单独承诺效益。
在交易过程中,本公司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汇通信诚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1000183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根据《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上述评估报告为汇通信诚16.67%股权收购提供价值参考。评估报告中汇通信诚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合并净利润预测数与汇通信诚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合并净利润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
合并净利润预测数 | 133,355.82 | 162,509.62 | 182,380.61 |
合并净利润 | 55,210.90 | 62,027.72 | 32,111.96 |
实际效益与净利润预测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1) 为实现稳健经营,汇通信诚加强风险管控,以实现稳健经营。汇通信诚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三年累计实际乘用车融资租赁台次较评估报告中的三年累计预测乘用车融资租赁台次降低;同时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三年实际平均单车融资额也较评估报告中的三年预测的平均单车融资额低,综合导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实际生息资产规模较评估报告中预测的生息资产规模降低。
(2)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三年实际平均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费率高于评估报告中预测的平均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费率。主要是由于汇通信诚为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搭建管理信息系统及培养风险控制团队,从而产生了较多信息系统使用费用及人力投入;且汽车租赁市场竞争加剧,佣金支出增长较快。
注2:本募投项目未单独承诺效益,但是根据《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发展乘用车融资租赁项目的的内部收益率为14.34%,用于测算该指标的项目资产包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及实际效益比较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截至2019年 12月31日止 累计实现效益 | |
净利润预测数 | 23,586.45 | 14,934.96 | 不适用 | 80,228.45 |
实际效益(i) | 10,149.06 | 833.10 | 16.10 | 43,127.34 |
(i) 发展乘用车融资租赁项目的实际效益计算方法
对于募集资金投入或者置换相关董事会议日后已投入的汽车融资租赁投放业务明细(简称“项目资产包”),自筹集资金投入或被置换项目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至项目资产包对应资产收回之日止,对项目资产包对应资产按月单独计算产生的不含税利息收入,扣除按分摊比例(分摊比例=项目资产包生息资产余额/融资租赁总生息资产余额*100%)等计算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渠道费、佣金、违约金、折旧与摊销、拖车及现场催收费用等期间费用后的税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额,作为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
实际效益与净利润预测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 在进行净利润的预测时,本公司考虑了项目资产包本金归还后结余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的影响;而实际中,汇通信诚使用结余资金投入了收益更高的新融资租赁业务。由于汇通信诚无法将再次投入新融资租赁项目的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区分,在计算实际效益时,本公司未考虑该部分利息收入。
(2) 在进行净利润的预测时,本公司将2015年7月作为预测的起始月份,假设募集资金于2015年7月至12月按月平均逐步投入汇通信诚的融资租赁业务,而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资产包(含被置换项目)实际于2014年12月陆续开始投入(即起始月份为2014年12月)。因此,期限错配的影响直接导致了实际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资产包的效益释放的进度较预测进度前移。
(3)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三年实际平均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费率高于净利润预测时使用的平均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费率。主要是由于汇通信诚为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搭建管理信息系统及培养风险控制团队,从而产生了较多信息系统使用费用及人力投入;且汽车租赁市场竞争加剧,佣金及渠道费较预测时高。
三、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8月3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597号文《关于核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境内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3,788,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5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7,999,999,84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本公司承销和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56,000,000.00元)后的金额人民币7,943,999,840.00元(以下简称“2017年12月募集资金”),于2017年12月4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1070号验资报告。前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9,339,797.6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40,660,042.37元。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层决定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资金人民币11,648.21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账户不再作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18年12月28日,本公司已对该账户进行了销户处理。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6年1月26日《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2016年6月1日《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承诺公告》,净募集资金中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000.00元将用于体系内汽车融资租赁项目,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000.00元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所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项目款计人民币7,948,999,764.30元(包括利息收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 794,399.9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利息收入): 794,899.9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 | 794,066.00 | ||||||||||
2018年度: | 833.97 | ||||||||||||
2019年度: |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 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偿还有息负债 | 偿还有息负债 | 不超过240,000.00 | 240,000.00 | 240,000.00 | 不超过240,000.00 | 240,000.00 | 240,000.00 | - | 100.00% | |||
2 | 体系内汽车融资租赁项目 | 体系内汽车融资租赁项目 | 不超过560,000.00 | 554,399.98 | 554,899.97 | 不超过560,000.00 | 554,399.98 | 554,899.97 | 499.99 | 100.09% | |||
合计 | 794,399.98 | 794,899.97 | 794,399.98 | 794,899.97 | 499.99 |
注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00%,是由于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利息收入继续投入体系内汽车融资租赁项目。注2:截至2018年12月底,本公司已将利息收入人民币4,999,924.30元投入体系内汽车融资租赁项目。对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结余利息人民币11,648.21元,本公司管理层决定将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使用前次募集资金(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 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至2019年 12月31日止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7 | 2018 | 2019 | |||||
1 | 偿还有息负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
2 | 体系内汽车融资租赁项目 | 不适用 | 注2 | 24,560.33 | 24,105.46 | 9,929.82 | 61,927.67 | 注2 | 注2 |
注1:偿还部分有息负债,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净资产规模、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进一步优化资产及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由于该项目未单独承诺效益,故不适用。
注2:本募投项目未单独承诺效益,但是根据《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体系内汽车融资租赁项目的的内部收益率为11.65%,用于内部推导该指标的项目资产包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及实际效益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截至2019年 12月31日止 累计实现效益 | |
净利润预测数 | 37,564.83 | 15,200.11 | 693.58 | 73,445.71 |
实际效益(i) | 24,560.33 | 24,105.46 | 9,929.82 | 61,927.67 |
(i) 体系内汽车融资租赁项目的实际效益计算方法
对于募集资金投入或者置换相关董事会议日后已投入的体系内汽车融资租赁项目(简称“项目资产包”),自募集资金投入或被置换项目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至项目资产包对应资产收回之日止,对项目资产包对应资产按月单独计算产生的不含税利息收入,扣除按分摊比例(分摊比例=项目资产包生息资产余额/融资租赁总生息资产余额*100%)等计算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折旧与摊销、违约金和拖车及现场催收费用等期间费用后的税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额,作为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
实际效益与净利润预测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 在进行净利润预测时,本公司将2016年3月作为预测的起始月份,假设募集资金在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按月平均投入汇通信诚体系内汽车融资租赁项目。而实际募集资金投放或被置换项目资金实际投放的速度慢于净利润预测数中的测算,自2016年3月开始投放,至2017年11月才基本完成投放,且每月金额不等,导致实际前期项目资产包规模未达到预计水平,因此,2017年度实际效益低于净利润预测数,而2018年度及2019年度实际效益高于净利润预测数。
(2)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三年实际平均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费率高于净利润预测时使用的平均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费率。主要是由于汇通信诚为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搭建管理信息系统及培养风险控制团队,从而产生了较多信息系统使用费用及人力投入;且汽车租赁市场竞争加剧,佣金及渠道费较预测时高。
本公司已将上述前三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