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因回购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售股注销手续完成后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变更,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公司章程》原条款 |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8,362.475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5,997.9350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18,362.475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15,997.9350万股,均为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