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兰州铝业河湾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兰州铝业河湾发电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伍仟万元人民币
累计为兰州铝业河湾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数量:玖仟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为:玖仟万元人民币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6年7月13日,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乙方”)在兰州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是为确保兰州铝业河湾发电有限公司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GDZCDK2006-10号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的履行,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兰州铝业河湾发电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营业部
担保金额:伍仟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玖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兰州铝业河湾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并经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兰州铝业河湾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岗子村
注册资本:81633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诗伟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发电副产品的开发和利用
与本公司关系:兰州铝业河湾发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人民币债权本金伍仟万元整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为兰州铝业河湾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董事会认为:此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自备电厂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有利于尽早实现公司电、冶、加一体化,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为:玖千万元人民币;逾期担保的数量为零。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对外担保的文件正本
特此公告。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