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90 公司简称:ST华仪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第012347号】,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兴华报字(2022)第010371号】。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均为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符合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为提高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华仪 | 600290 | 华仪电气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陈建山(代行) | 刘娟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
电话 | 0577-62661122 | 0577-62661122 |
电子信箱 | hyzqb@heag.com | hyzqb@heag.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分别隶属于输配电行业、风电行业。
1)输配电行业
电力及电网等基础设施投入创造输配电设备的市场需求。2021年国内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730亿元,2022年规划投资额增至5012亿元,同比增长6%,创历史新高。“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升级改造计划投入3500亿美元(约合2.23万亿元),行业市场整体保持增长态势。2)风电行业2021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4757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3067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690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约61%,“三北”地区占39%,风电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截止2021年底,我国风电累计装机3.28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3.02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2639万千瓦。2021年,全国风电发电量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平均利用小时数2246小时,福建2836小时、蒙西2626小时、云南2618小时,利用小时数位居国内前列。
2021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9%,同比提升0.4个百分点;尤其是湖南、甘肃和新疆,风电利用率同比显著提升,湖南风电利用率99%、甘肃风电利用率95.9%,新疆风电利用率92.7%、同比分别提升4.5、2.3、3.0个百分点。
2、主要政策回顾
1)国家发改委联合五部门印发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应对气候变化、履行我国国际承诺的重要举措,我国实现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和努力争取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任务艰巨,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
2)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各地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新能源配套工程建设,尽快解决并网消纳矛盾,满足快速增长的并网消纳需求。做好新能源与配套送出工程的统一规划;考虑规划整体性和运行需要,优先电网企业承建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满足新能源并网需求,确保送出工程与电源建设的进度相匹配。
3)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
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建成一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占农村能源的比重持续提升,在具备资源条件的中西部脱贫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先规划建设集中式风电、光伏基地,为脱贫县打造支柱产业。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县域为单元,建设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配置一定比例储能,继续实施农村供暖清洁替代,大力推广太阳能、风能供暖。4)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指南》的通知,指出企业实施能源项目时,优先考虑清洁、绿色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做好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5)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鼓励分布式光伏、发散式风电等主体与周边用户直接交易,完善微电网、存量小电网、增量配电网与大电网间的交易结算、运行调度等机制,增强就近消纳新能源和安全运行能力。
(二)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输配电和风电两大主业,并积极开拓与主业相关的国际贸易、工程总包等业务,收缩、剥离环保产业及金融投资等非主业投资。主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输配电产业:输配电产业始于1986年,迄今已积累了三十余年的行业经验。公司始终致力于中高压输配电设备的研发与创新,为用户提供完整的输配电解决方案,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产品覆盖252kv及以下的成套开关设备、一二次融合设备、配电自动化开关及终端装置等输配电产品和智能电网设备。主要客户为电网、发电、石化、冶金、轨道交通、房地产、通讯等领域的商业企业用户。 2)风电产业:公司于2002年涉足风电产业,以整机制造为核心,逐步向风电场运营、运维、EPC总包、风电场项目开发等产业链下游延伸,初步形成了风机销售、风电工程总包和风电场运营运维、风场开发协同发展的格局。公司目前已量产780kW~3.XMW系列的风机产品,公司在巩固制造优势的同时,长期深耕风电投资,并积极布局风电售后服务市场,为用户提供全产业链系统解决方案。公司在致力于国内市场开拓的同时,较早地布局海外风电市场,并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和良好口碑。 3)国际贸易业务:公司于2017年初整合海外市场资源,成立华仪国际电力有限公司,依托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程项目承接及海外投资等方式,将公司产品和技术输出到海外。目前已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关系,获得了客户广泛的赞誉和信任。4)工程总包业务:公司于2014年涉足输配电工程及电力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务,陆续承接并完成新能源电站、输配电工程等EPC业务。通过与国内大型综合设计院的合作及各承包项目的成功施工,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全力打造从发电到配电到售电最终到用电端的全产业链解决能力,并致力于成为实现零碳目标的新能源行业系统方案解决商。输配电产业立足一流电力设备制造商,为客户提供集工程、设备制造、服务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风电产业提供产品制造、风场开发、咨询、融资、工程、运营、维护等一体化服务,打造全产业链系统解决能力。 公司目前主要采用“研发+制造+销售”的经营模式,并逐步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输配电产业将逐步向电力设施运维、电力工程总包、输配电工程投资等领域延伸。风电产业由风机制造向风电场运营、运维以及工程总包方向拓展。 采购模式:公司实行“战略+按需”集中统一的采购模式,建立了较为系统的供应商评估体系,对各类标准零部件实行统一采购,有效控制采购成本与保证采购品质;对非标准零部件由公司提供设计方案和技术规格,在国内寻找合适的配套厂家进行定制。对于大宗物资采取投标方式,在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保障各生产计划与排产按时按质开展。
生产模式: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个性化定制程度较高,根据这一特点,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获取的订单情况来制订生产计划,在自主生产部分核心零部件的同时,外购其它配套零部件,最后在公司车间完成产品总装。 销售模式:由于公司的行业及客户特点,决定了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以参加公开招投标来获取订单的销售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9年 | |
总资产 | 4,030,208,521.96 | 4,405,518,938.48 | -8.52 | 4,842,170,938.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40,210,288.54 | 1,176,117,709.13 | -71.07 | 1,145,686,941.20 |
营业收入 | 368,357,958.40 | 839,418,265.85 | -56.12 | 1,086,183,597.01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340,007,407.29 | 812,837,431.57 | -58.17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35,907,420.59 | 34,070,446.55 | -2,553.47 | -2,915,185,326.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21,188,051.83 | -65,967,680.56 | 不适用 | -269,089,756.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257,745.20 | -190,404,373.33 | 不适用 | 488,285,687.9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0.25 | 2.93 | 减少113.19个百分点 | -111.9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0 | 0.04 | -2,850.00 | -3.8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0 | 0.04 | -2,850.00 | -3.84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2,044,548.73 | 94,845,444.02 | 97,094,856.54 | 124,373,109.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271,930.71 | -119,406,885.71 | -95,036,558.77 | -565,192,045.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7,012,100.48 | -88,941,444.20 | -95,340,260.12 | -379,894,247.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99,377.32 | -5,682,317.71 | 32,008,447.84 | -114,383,252.6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8,694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954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乐清市聚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5,593,762 | 215,593,762 | 28.37 | 0 | 质押 | 164,385,493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万向信托-工商57号(华仪集团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 | 9,234,600 | 9,234,600 | 1.22 | 0 | 未知 | 0 | 未知 |
计划) | |||||||
左平 | 5,633,600 | 5,633,600 | 0.74 | 0 | 未知 | 0 | 未知 |
倪向勇 | 3,207,000 | 3,207,000 | 0.42 | 0 | 未知 | 0 | 未知 |
蒋友安 | 3,010,800 | 3,010,800 | 0.40 | 0 | 未知 | 0 | 未知 |
陈红江 | 2,597,600 | 2,597,600 | 0.34 | 0 | 未知 | 0 | 未知 |
张宇成 | 2,449,100 | 2,449,100 | 0.32 | 0 | 未知 | 0 | 未知 |
叶兰妹 | 2,197,000 | 2,197,000 | 0.29 | 0 | 未知 | 0 | 未知 |
刘博 | 2,139,400 | 2,139,400 | 0.28 | 0 | 未知 | 0 | 未知 |
赖樱之 | 2,095,550 | 2,095,550 | 0.28 | 0 | 未知 | 0 | 未知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总股本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与其余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及与其余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亦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835.8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56.12%;实现营业利-82,372.8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590.74万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03,020.85万元,比上年末下降了8.52%;负债总额364,007.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32%,比上年末增加了18.14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34,021.03万元,比上年末下降了71.0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