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属的仲裁阶段:申请仲裁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 新增涉案金额:2,061.3万元
4.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仲裁案件尚未审结,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直接负面影响。
一、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日前,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收到以下仲裁申请书:
申请日期:2019年9月18日
仲裁机构名称: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所在地:中国北京
申请人:北京晟昊宏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昊宏翔公司”)
被申请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二、仲裁请求:
1、亿阳信通支付货款1,761.8万元,违约金299.5万元(暂计至2019年8月29日);
2、全部仲裁费用由亿阳信通承担。
三、申请人的事实及理由
亿阳信通于2014年11月24日中标内蒙古高速公路监控、通信、收费联网系统建设工程,晟昊宏翔公司为亿阳信通合作供应商。因该项目工期紧张,经晟昊宏翔公司与亿阳信通口头协商,由其先行供货,再与亿阳信通补签供货合同。截止2015年底,晟昊宏翔公司完成全部供货,进入设备调试期。2016年10月28日,晟昊宏翔公司将其所供货设备移交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至此,亿阳信通未支付任何货款。2017年2月15日及此后,亿阳信通与晟昊宏翔公司分别签订相关供货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确定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761.8万元。
由于合同生效后,晟昊宏翔公司两次催款未果,根据合同约定,晟昊宏翔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损益的影响
因该仲裁事项尚未裁决,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损益的影响。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因涉及控股股东债务纠纷,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已经涉及公司的基本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和一般结算账户,并且高达9.94亿元现金被冻结,目前在资金调配上极其困难,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涉及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