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浦东建设: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1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各项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部分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赵炜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通过对被提名人赵炜诚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我们认为:1、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董事候选人赵炜诚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2、审议事项程序合法。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上述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炜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通过对被提名人赵炜诚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总经理人选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况,有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赵炜诚先生简历

赵炜诚,男,1977年出生,研究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东旭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赵炜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