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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3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2年5月30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暨拟回购并注销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业绩补偿暨拟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6月22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暨拟回购并注销股份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28)及2022年6月23日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2020年6月15日,公司完成了向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248,153股并支付现金对价19,756.22万元购买东方国际集团上海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恒公司”)100%股权、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向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297,015股并支付现金17,974.42万元购买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纺公司”)100%股权、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100%股权及上海纺织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公司”)100%股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2]22595号),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小于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规定,公司拟按总价1元的价格回购东方国际集团应补偿的股份1,267,227股并予以注销,同时公司拟按协议规定收回东方国际集团前述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对应的上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2022-033市公司现金分红117,852.11元。上述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3,527,428股变更为882,260,201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2080D)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发出的债权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发票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8月7日,每个工作日的9:30-11:30,13:3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3、联系人:郭醇,联系电话:021-52291577,邮箱:dfcyzq@oie.com.cn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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