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2、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3、本次重组设置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关于并购重组业绩补偿相关问题与解答》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本次重组的顺利推进,有关方案的内容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设置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与交易对方签订《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以及修订重组报告书(草案)事宜及有关文件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增强本次重组的可操作性,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5、本次编制的财务报表、备考合并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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