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监事袁开红、徐煜属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受益人,需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二、《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因监事袁开红、徐煜属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受益人,需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