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提名孙飘扬、戴洪斌、张连山、江宁军、孙杰平、郭丛照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董家鸿、曾庆生、孙金云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该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经审查,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孙飘扬、戴洪斌、张连山、江宁军、孙杰平、郭丛照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董家鸿、曾庆生、孙金云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董家鸿、王迁、薛爽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