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投资及获得普那布林联合开发和独家商业化权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5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医药”或“公司”)与大连万春签署《增资入股协议》和《普那布林产品合作协议》,恒瑞医药拟以自筹资金1亿人民币入股大连万春,交易完成后占大连万春的股权比例不低于2.5%,并获得在大中华地区的联合开发及独家商业化普那布林的权益。该事项已于2021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公告编号:临2021-116)。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股权投资的定价方式
本次股权投资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DCF)进行估值定价,以大连万春现有产品研发管线为基础,分析患者群体数量、治疗率、渗透率等参数,对普那布林等产品未来的销售收入进行测算,同时考虑新药研发风险等因素进行折现计算。DCF模型是应用最广泛的企业估值定价方式之一,目前创新药企业融资过程中一般都采用该模型进行定价。结合同行业相关企业估值情况,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二、里程碑付款安排
本次合作产品的研发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合计不超过11亿元,具体安排如下:
事 项 | 每次支付金额 | 合计金额 | |
研发里程碑 | 许可产品每一项适应症在中国大陆获得上市许可 | 1亿元 | 不超过7亿元 |
商业化里程碑 | 在许可区域内的单一年度的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 | 2亿元 | 不超过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