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发来法院《通知》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法院《通知》的基本情况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年9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集团”)发来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年9月1日签发的《通知》,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近期拟在淘宝网(网址:sf.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北京华普集团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的88479418股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述股票均为流通股,股票代码:600275)。具体标的物介绍、拍卖须知、拍卖公告等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网址:sf.taobao.com)上查询。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站查询到相关拍卖公告。公司了解到,上述《通知》提到的拍卖事项与前期已撤回的拍卖事由一致,请投资者参阅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号、2020-012号、2020-017号)。上述拍卖事项,后续还涉及公示、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5,671,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7%,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其中质押8000万股。本次拍卖的股份合计为88,479,418股股份,占华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
83.73%,占公司总股本的17.39%。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