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拟于2020年8月17日10点至2020年8月18日10点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控股股东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集团”)持有公司8847941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39%)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号),于2020年7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号)。
2020年8月15日晚,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华普集团电话通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法院已于8月15日撤回了本次拍卖。
公司随即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zc-paimai.taobao.com/)进行了查询,网站显示:关于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8,479,418股公司股票的司法拍卖已被撤回,撤回原因为其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关于本次司法拍卖被撤回的相关法律文书及通知,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