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
为推进以氢能为代表的清洁能源产业的投资,充分利用园区内副产氢,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500万元,投资参与设立嘉兴氢能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