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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8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0-07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13: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1,140,017.13元,其中2020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722,439,693.40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2,532,207,353.57元,2020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3,254,647,046.97元(2020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1、嘉化能源拟与三江化工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

同意公司与三江化工有限公司签署《蒸汽供应合同》、《脂肪醇供应合同》、《脱盐水及其他化工原料供应合同》、《冷凝水供应合同》、《乙烯供应合同》、《乙烯储存协议》、《低温储存协议》及《氧气及其他物料供应合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韩建红女士、管思怡女士回避表决。

2、嘉化能源拟与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同意公司与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蒸汽供应合同》、《脱盐水及其他化工原料供应合同》及《冷凝水供应合同》。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韩建红女士、邵生富先生、管思怡女士回避表决。

3、嘉化能源拟与浙江三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

同意公司与浙江三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蒸汽供应合同》及《脱盐水及其他化工原料供应合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韩建红女士、管思怡女士回避表决。

4、嘉化能源拟与嘉兴市三江浩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

同意公司与嘉兴市三江浩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蒸汽供应合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韩建红女士、管思怡女士回避表决。

5、美福码头装卸仓储关联交易合同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分别与三江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三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嘉兴市三江浩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码头装卸服务协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韩建红女士、邵生富先生、管思怡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汪建平先生、王宏亮先生及牛瑛山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汪建平先生、王宏亮先生及牛瑛山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约定的股票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增加持有人、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等;

3、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5、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7、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汪建平先生、王宏亮先生及牛瑛山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8)。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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