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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9-07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点内容提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券商、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实际发生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理财业务的资金可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4号)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7,708,3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824.60万元,扣除预计将要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544.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28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5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7〕第ZA15541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五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收购5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并增资96,380.0096,380.00
2年产4,000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12,000.0010,100.00
3年产16 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12,050.0011,800.00
4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5,000.0015,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45,000.00
合 计180,430.00178,280.00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券商、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实际发生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理财业务的资金可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 实施主体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券商、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实际发生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理财业务的资金可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券商、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5、投资额度有效期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6、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保本型)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发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如下规定执行: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3、公司财务中心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只限于购买银行、券商、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五、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2、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及在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保本型),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嘉化能源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募集到资金净额1,782,800,002.58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0,708.4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163.35万元。

嘉化能源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 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嘉化能源本次对不超过 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我们经过认真审核,公司对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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