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特沃”)持有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42,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因自身资金需求,上海特沃拟于2020年8月13日至2021年2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4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2020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特沃《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11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上海特沃尚未实施减持。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上海特沃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42,780,000 | 25.16% | 协议转让取得:42,78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特沃的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在上述期间内未进行减持,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海特沃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 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 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 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上海特沃 | 0 | 0% | 2020/8/13 ~2020/11/11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42,780,000 | 25.16%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海特沃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