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0-025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年5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部分国有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0-024),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重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公司8,5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00%)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近日,控股股东北重集团与中兵投资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股份转让前 | 本次股份转让情况 | 本次股份转让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比 (%) | 持股数量(股) | 占比 (%) | 持股数量(股) | 占比 (%) | |
北重集团 | 54,841,499 | 32.26 | -8,500,000 | -5.00 | 46,341,499 | 27.26 |
中兵投资 | 0 | 0 | +8,500,000 | +5.00 | 8,500,000 | 5.00 |
合 计 | 54,841,499 | 32.26 | 0 | 0 | 54,841,499 | 32.26 |
二、本次权益变动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公司名称 | 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 |
法定代表人 | 李军 |
注册资本 | 176875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1999年6月8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200114392997D |
公司类型及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普通机械、矿山机械、工程机械、盾构设备、冶金设备、加工制造、钢铁冶炼、机电产品、机械及成套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技术、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进出口;公路运输设备、工矿车辆及工矿专用汽车(不含小轿车)、钢材轧制、变压电器、钢材、建材、铸锻造加工、工量、磨具、有色金属的加工销售;动力工程、供排水、电讯工程、燃气、热力、采暖供热的安装、维修、技术服务;公路防撞护栏、护网(隔离栅)制造及安装;化学清洗、工业用氧、工业用氮、氩气、二氧化碳、混合气的生产和销售(以上六项凭资质证经营);石油管道安装;场地租赁;电影放映;超高压产品设计、生产及销售;动能生产供应、压力管道、电力设施安装调试、动力站房设备安装修理、能源技术应 |
用及推广;自制商品运输、装卸、汽车修理服务、客运出租;旅店(含餐饮)、房屋租赁、车辆租赁、日用百货的销售、产品试验及技术服务、铁路运输服务、铁路货运代办、机械设备制造、维修、安装、备品备件制造及维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经营);电视监控、防盗报警、工业控制及综合布线的设计、安装、维修、信息设备及耗材销售、网络工程、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宽带网络服务;铁路产品配件和铸锻件的生产及销售;汽车货运;销售与代理销售各种规格、型号挂车、半挂车和汽车、工程机械及备品、备件的销售;汽车配件、钢材、建材、化工产品(专营及危险品除外)、仪器仪表、铁精粉、煤炭、铁合金及铁合金制品的销售;机械加工;装卸;货运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品);废旧金属回收;受托从事质押动产保管服务;停车管理、停车服务。 | |
经营期限 | 长期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兵器集团持股53.6%、鼎兴金元持股25.9%、华融资产公司持股13.42%、安德利集团持股3.05%、东方资产公司2.51%、亨通集团1.52% |
通讯地址(邮编)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 |
联系电话: | 0472-3384269 |
传真 | 0472-3384269 |
2、受让方:
公司名称 |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818室 |
法定代表人 | 史艳晓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14年3月18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095357036N |
公司类型及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 |
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长期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兵器集团持股100% |
通讯地址(邮编) |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四号楼二层(100045) |
联系电话: | 010-68787361 |
传真 | 010-68536616 |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概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2020年5月15日,北重集团(转让方)与中兵投资(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在协议生效后,拟办理北方股份8,500,000股股份的过户相关手续。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受让方关系
北重集团(转让方)与中兵投资(受让方)分别为兵器集团持股
53.60%、100%的子公司。
2、转让标的
本次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股份”、“标的公司”) 8,500,000股股份,占标
的公司股本5%。
3、转让价格及支付
(1)双方以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下浮10%比例确定,即14.562元/股的价格转让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123,777,000元(大写:壹亿贰仟叁佰柒拾柒万柒仟元整)。
(2)自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30%的金额作为保证金,其余价款(转让价款70%的金额)在股份过户前全部结清。
如双方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则上述转让价款30%金额的保证金自动转变为股份转让价款。如本协议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未办理完成,则转让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原路径退回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及保证金,受让方予以豁免的除外。
4、协议生效
转让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生效:
(1)双方盖章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2)双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分别按照其章程及内部规定履行了适当的内部决策程序;
(3)本次股份转让已取得兵器集团的同意。
四、对北方股份的影响
中兵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转让事项完成后,北重集团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兵器集团仍
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北重集团和中兵投资都出具《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本次协议转让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相关登记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重集团)》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兵投资)》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