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2-019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5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截至2022年1月5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总计回购股份37,443,3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公司已于2022年1月10日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37,443,300股(详见公告2022-004)。
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 | 本次注销后 | |||
股份数 (股) | 比例 (%) | 本次注销股份 (股) | 本次不注销股份 (股) | 股份数 (股) | 比例 (%) | |
有限售股份 | 0 | 0 | 0 | 0 | 0 | 0 |
无限售股份 | 1,452,102,930 | 100 | 37,443,300 | 0 | 1,414,659,630 | 100 |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 1,452,102,930 | 100 | 37,443,300 | 100 | 100 |
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照明电器及其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电工、电器及其原辅材料、照明电器原辅材料、元器件、仪器设备、LED照明产品的销售;LED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的开发、销售、服务,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节能环保工程的承接和综合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照明电器及其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电工、电器及其原辅材料、照明电器原辅材料、元器件、仪器设备、LED照明产品的销售;LED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的开发、销售、服务,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节能环保工程的承接和综合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阳光照明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序号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第二条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 第二条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72号文批准,由浙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0910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72号文批准,由浙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0910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72号文批准,由浙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其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330000146150706G。 | |
2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210.293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465.96万元。 |
3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照明电器及其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电工、电器及其原辅材料、照明电器原辅材料、元器件、仪器设备、LED照明产品的销售;LED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的开发、销售、服务;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节能环保工程的承接和综合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照明电器及其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电工、电器及其原辅材料、照明电器原辅材料、元器件、仪器设备、LED照明产品的销售;LED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的开发、销售、服务,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节能环保工程的承接和综合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5,210.293万股,现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5,210.293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1,465.96万股,现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1,465.96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
5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
6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任何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任何担保; (五)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证券监管机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证券监管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 | 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证券监管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 | |
7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8 | 第一百六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第一百六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9 | 第二百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决议,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册后生效。 | 第二百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