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0-01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4号)核准,本公司向五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9,679,64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15元,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679,645.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55,059,967.85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共人民币19,000,000.00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1,336,059,967.85元,扣除非公开发行的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459,517.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3,600,45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9,679,645.00
元,由于发行费用中有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181,603.78元,实际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1,295,102,408.78元。2016年10月28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特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6]第0407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33,360.05万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3,218.85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1.2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33,360.05万元。
公司以前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后的净额
301.66万元。2019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后的净额
0.2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后的净额301.95万元。2017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后的净额134.0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后的净额66.98万元,2019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后的净额100.95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0.00万元(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已于2019年7月17日销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 8110901012800330937 |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 | 11017719746666 |
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 | 广州银行广州连新路支行 | 800252149812017 |
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38610188000570316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11月8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1月13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新路支行、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埔新诚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12月29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岭矿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变更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连新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出,转存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大埔新诚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成,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各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完成销户,募集资金余额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1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660,500,000.00元。中喜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6年11月10日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16]第1165号《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2016年12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的自筹资金11,219,152.89元,置换预先投入红岭矿业探矿项目的自筹资金8,607,097.08元。中喜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6年12月13日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16]第1341号《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2019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未产生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未产生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2.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141.20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00.95万元),其中用于红岭探矿项目178万元,剩余64.15万元节余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该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使用未发生该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9年度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该事项。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3,360.0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1.2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191.8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3,360.0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8.89%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偿还银行贷款 | - | 100,000.00 | 115,313.18 | 未作分期承诺 | 115,313.18 | -- | -- | -- | -- | -- | 否 | |
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 | - | 15,309.52 | 5,430.82 | 5,430.82 | -- | -- | -- | -- | -- | 是 |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9,878.70 | 9,878.70 | 否 | |||||||||
红岭矿业探矿项目 | - | 2,737.35 | 2,737.35 | 141.20 | 2,737.35 | -- | -- | -- | -- | -- | 否 | |
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15,313.18 | 0.00 | -- | -- | -- | -- | -- | 是 | ||||
合 计 | - | 133,360.05 | 133,360.05 | - | 141.20 | 133,360.05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
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其项目募集资金及存放利息净额合计15,447.203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5,313.18 万元、存放利息净额134.0236万元)用途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平安银行贷款10,000.00万元、浙商银行贷款2,447.2036万元、华润银行贷款3,00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及存放利息净额合计15,447.2036万元偿还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华润银行的贷款。 2018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存放利息净额合计9,945.6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878.70万元、存放利息净额66.98万元)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6年11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660,500,000.00元;2016年12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的自筹资金11,219,152.89元; 2016年12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红岭矿业探矿项目)的自筹资金8,607,097.08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19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2.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141.20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00.95万元),其中用于红岭探矿项目178万元,剩余64.15万元节余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年度未发生该事项 |
注: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