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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广汇能源关于控股子公司“4万吨/年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1万吨/年二甲基亚砜(DMSO)”一期项目投产转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4万吨/年二甲基二硫(DMDS)

联产1万吨/年二甲基亚砜(DMSO)”

一期项目投产转固的公告

一、项目背景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硫化工公司”)所投建的“4万吨/年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1万吨/年二甲基亚砜(DMSO)项目”二甲基二硫装置全流程已打通且进入了试运营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50号公告)

二、本次转固项目的基本情况与财务评定

根据工艺设计,硫化工公司“4万吨/年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1万吨/年二甲基亚砜(DMSO)项目”一期项目分为硫化氢合成装置、二甲基二硫生产装置、二甲基亚砜生产装置、污水处理站、循环水泵房、消防泵站、成品储罐区、包装桶生产装置、构筑物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二章第四条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资产,可确认为固定资产: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硫化工公司“4万吨/年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1万吨/年二甲基亚砜(DMSO)项目”一期项目硫化氢合成装置、二甲基二硫生产装置等主生产系统的附属装置,在综合产能提升技改完成后,二甲基二硫产能、主要消耗控制指标均达到性能考核的要求。目前,硫化氢合成装置、二甲基二硫生产装置等主生产系统的附属装置、构筑物等均实现了连续稳定生产,且通过了满负荷168h的性能考核验收,现具备基建转固定资产的条件,可产生一定的经济利益流入,相关成本能够可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计量。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硫化工公司将硫化氢合成装置、二甲基二硫生产装置等主生产系统的附属装置、构筑物等从“在建工程”结转至“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三、本次转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硫化工公司“4万吨/年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1万吨/年二甲基亚砜(DMSO)”项目采用国内首创的甲硫醇硫化法生产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二甲基亚砜(DMSO),以公司哈密煤化工工厂供应的甲醇、尾气硫化氢等为原料,主要产出二甲基二硫(DMDS)产品。作为国内首套甲硫醇硫化法生产二甲基二硫的装置,该装置的投产转固将彻底解决哈密煤化工工厂尾气硫化氢的治理难题,填补公司精细化工项目的空白,不仅可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及环保等综合效益,而且可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投产转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考核验收标准及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实际运营可能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项目所带来的收益取决于未来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情况,同时后续项目进展亦受政策变化、市场环境、运行状况等因素影响,本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继续发布阶段性进展公告。

2.《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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