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目录
一、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三、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19年度审
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 6
四、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
五、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 8
六、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1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会议召开时间:(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6点00时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东升先生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宋东升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
四、选举监票员和计票员。
五、审议提案:
1、听取并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19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2、听取并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4、听取并审议《关于增补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七、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上述提案进行现场表决。
八、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请现场与会董事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
十一、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讲话并宣布会议结束。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0991-3759961、376232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一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19年度
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19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并按有关审计收费规定综合报价,建议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360万元(不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0万元。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8年4月完成配股公开发行股票,且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据此,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提交给各位,请予审议。
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三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于近期收到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选的函》,经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王健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我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由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王志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王健先生在任职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其管理能力及专业水准,积极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公司董事会向即将离任的董事王健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志辉,男,汉族,1986年12月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曾任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神华新疆吉木萨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吉木萨尔县常委(挂职);神华新疆能源公司人力资源与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职工教育培训中心主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自治区团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机关团委副书记;自治区团委学校部副主任科员、机关团委副书记;自治区团委农村青年工作部科员。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四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鉴于独立董事张伟民先生因任期已满,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第七届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需进行增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宋东升先生提名,独立董事孙积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
增补后的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为:宋东升、林发现、吴晓勇、梁逍、孙积安,宋东升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