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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度,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李中军先生、王洪亮先生、李俊华先生和非独立董事莫宏胜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人士资格的独立董事李俊华先生担任。

2023年10月,公司通过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陈道峰先生、龚行楚先生、李俊华先生和非独立董事王海润先生、徐诗玥女士,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人士资格的独立董事李俊华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5项议案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审议事项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3月27日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9.《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9月25日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11月28日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作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为公司聘任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有关业务资质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会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永拓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讨论和沟通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永拓就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二)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阅了全年的定期报告,切实履行了对公司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在2022年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

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2022年生产经营情况及内控建设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永拓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核。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履职规范及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和高效、高质的完成。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2024年,我们将以更加积极和负责的态度,继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原则,按照规范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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