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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6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8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出资参与设立南宁国桐莱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出资参与设立南宁国桐莱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莱美隆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莱美药业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讨论。

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焦明先生、梁建生先生、林益飞先生及江亚东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莱美隆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莱美药业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的议案》;

2020年3月24日、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的议案》。公司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35亿元(含35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拟在原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0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65亿元(含65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的公告》。

四、会议审议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险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0,000元,保险费:人民币300,000元,保险期间:保险合同生效后12个月(最终以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的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2点30分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中恒集团(南宁基地)会议室召开中恒集团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一)《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莱美隆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莱美药业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的议案》;

(三)《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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