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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纺股份:南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31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2021年3月4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 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7月30日期间,南京市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84,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上市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旅游集团)一致行动人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经营公司)书面通知,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7月30日期间,国资经营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84,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资经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旅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旅游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原因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比例,国资经营公司计划对公司股票实施增持。

2、增持股份的种类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3、增持股份数量

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国资经营公司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以适当的价格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首次增持实施之日(2021年3月4日)起6个月内。

6、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国资经营公司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接到国资经营公司通知,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国资经营公司于2021年3月4日至7月3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84,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2、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国资经营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旅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601,069股,占比33.68%;旅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793,099股,占比35.03%。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国资经营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084,510股,占比0.99%;

旅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601,069股,占比33.68%;旅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877,609股,占比36.02%。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旅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增持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本次增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股份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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