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肖新房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运作,同意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项议案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