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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实现分红人民币29,745.40万元(含交易费用),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

160.9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202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

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工作,对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已经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中融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国富”)2021年经营业绩较利润预测下降,存在商誉减值迹象。为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相关规定,结合中融国富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及评估机构评估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该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值,公司拟计提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资产实际状况,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更加客观

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关于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含子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拟按照规定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蒋德嵩、熊澄宇、张建平

2022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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