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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鼎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7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 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不适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8年8月6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青海重型”)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于世光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1、2016年11月17日,青海重型将所持公司3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8%)质押给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建投”)。于2018年6月21日和2018年7月18日,青海重型分别将所持公司330万股和3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中建投。2018年7月2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于世光将所持公司32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中建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9日、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大股

东股份解押、质押公告》(公告编码:临2016-040)、《青海华鼎关于大股东股份解押暨补充质押公告》(公告编码:临

2018-021)、《青海华鼎关于大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码:临2018-024)和《青海华鼎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码:临2018-027)。

在上述质押业务的基础上,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于世光将所持公司2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补充质押给中建投,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8月3日,本次质押期限至质押双方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2、截止本公告日,青海重型持有公司52,019,2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5%。质押股份为52,019,2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85%。

截止本公告日,于世光直接持有公司5,834,03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质押股份为58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42%,占公司总股本的1.32%。未质押股份为34,03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0.58%,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

二、股东的质押情况1.股份质押的目的本次股份质押是对前次股份质押业务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于世光及青海重型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于世光及青海重型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于世光及青海重型将采取措

施为追加保证金或质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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