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四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至2人。 | 第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至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