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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3:“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1

债券代码:122424 债券简称:15华业债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及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召集的“15华业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召开时间:2020年8月10日9:30-10:30

(三)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A座16层

(四)债权登记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最新要求,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7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个交易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六)会议召开方式和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记名的现场及非现场通讯方式召开,现场表决及非现场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表决方式。

(七)表决截止日:2020年8月10日10:30。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代表及委托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900.154万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66.89%。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见证律师均参加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要求发行人立即履行募集说明书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具体议案见《关于召开“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001,540票,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全体所持债券表决权的

66.89%;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了《议案二: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的议案》,具体议案见《关于召开“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0票;反对9,001,540票,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全体所持债券表决权的66.89%;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议案三:关于不授权受托管理人并由债券持有人自行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的议案》,具体议案见《关于召开“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001,540票,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全体所持债券表决权的

66.89%;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议案四:关于压缩本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具体议案见《关于召开“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001,540票,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全体所持债券表决权的

66.89%;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一:关于要求发行人立即履行募集说明书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议案三:关于不授权受托管理人并由债券持有人自行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的议案》和议案四:关于压缩本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具体议案见《关于召开“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通知》,已经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二: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的议案》未经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次《议案一》、《议案三》和《议案四》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议案二》未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会议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且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出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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