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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峰电子:铜峰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6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2月1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预计2021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流动资金周转业务品种的担保。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经营效率。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向控股孙公司铜陵铜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控股孙公司----铜陵铜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其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帮助其改善目前经营状况,以尽快实现投资回报。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同意本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67,000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铜陵分行不超过1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铜陵分行不超过10,0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0,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10,000万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10,000万元;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6,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铜陵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000万元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不超过3,0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3,000万元。以上综合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以各家银行实际授信为准。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分公司机构调整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分公司机构进行调整,具体为:设立配件分公司;注销废品回收再用分公司;将机车电力电容器厂名称变更为电力电子电容器分公司。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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