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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峰电子:铜峰电子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9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判决

●原告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铜陵铜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涉诉金额:1703.08万元人民币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尚未判决,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控股孙公司铜陵铜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精密”)于2020年8月以股东昆山龙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梦电子”)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为由,向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铜官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已于2020年12月9日在铜官区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现将该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背景情况介绍

2017年3月,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市铜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光电”)与江苏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铜峰精密,铜峰光电占注册资本的85.42%。2019年7月3日,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铜峰精密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股东龙梦电子,龙梦电子以固定资产出资1500万元,取得增资完成后27.72%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铜峰光电持有铜峰精密61.74%

的股权(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3月11日、2019年7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根据“铜峰精密”与“龙梦电子”签订的《合作协议》,以上增资完成后,“龙梦电子”客户关系将逐步转移至“铜峰精密”。由于客户关系转移需要时间,在客户关系转移过程中,为了确保客户订单的持续稳定,2019年9月,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铜峰精密”决定继续委托“龙梦电子”对原先客户供货,销售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9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其后,由于龙梦电子销售所得货款没有全部回笼到铜峰精密,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累计欠款达1900万元,已到期的金额为1703.08万元。2020年8月,铜峰精密以龙梦电子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为由向铜官区法院提起事诉讼。龙梦电子在提交答辩期间,以管辖权异议为由提出上诉。2020年11月,铜官区法院以(2020)皖07民辖终5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龙梦电子关于将本案移送至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请求,维持原裁定。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铜陵铜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西段399号

被告:昆山龙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城北富士康路1285号

案由: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2、请求事项

(1)被告交回拖欠原告的款项1703.08万元。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2019年6月开始,被告从原告公司购进连接器产品对外销售,但销售所得没有全部回笼到原告公司。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累计欠款达1900万元,其中已到期的金额为1703.08万元。

2020年8月19日,原告召开三股东会议,要求被告及时归还货款,被告投票反对,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21条规定,损害了公司的根本利益。根据公司

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特向铜官区法院提起诉讼。铜峰精密同时向铜官区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请求对昆山龙梦入股铜峰精密的1500万股份的资金财产进行查封冻结。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并将加强对公司及子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增强风险意识,制定防范措施,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由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判决,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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