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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峰电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TONGFENG ELECTRONICS CO., LTD.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九年四月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2019年4月26日下午2:30地 点:铜峰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一楼二号接待室

一、会议开幕

1、宣布会议开始;

2、报告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

3、介绍应邀来宾。 董事长 唐忠民

二、宣布《会议规则》

对《会议规则》进行举手表决 董事长 唐忠民三、宣布“关于总监票人和监票人提名的提案”并对“总监票人和监票人提名的提案”进行举手表决 董事长 唐忠民

四、审议及听取事项

序号议案内容报告人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 唐忠民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主席 阮德斌
3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陈无畏
4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长 唐忠民
5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财务总监 蒋金伟
6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经理 鲍俊华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经理 鲍俊华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结算的议案董事长 唐忠民
9审议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长 唐忠民

五、总监票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监事会主席 阮德斌六、暂时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董事长 唐忠民七、复会,总监票人宣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监事会主席 阮德斌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潘 平九、宣读《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董事长 唐忠民十、宣布会议结束 董事长 唐忠民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一、 会议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是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而召开;

2、本次会议出席人员为:2019年4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3、本次会议所讨论的各项议程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和程序,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细披露;

4、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职权;

以上详见2019年4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告的“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所列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4、本次现场会议采用举手和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对“会议规则”及“总监

票人和监票人提名的提案”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其他需要表决的议程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股东或代理人需在听取各项议案报告后,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由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果将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服务平台下载。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一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本次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二名,由股东代表或独立董事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现场表决结果统计核实,并在《议案现场表决结果记录》上签名,议案现场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当场公布。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不得无故退场。2、股东或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请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权不回答。

3、股东或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关于总监票人和监票人提名的提案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各项提案的记名表决票拟由以下人员进行监票:

总监票人:阮德斌

监 票 人:(人员待定)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议案一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唐忠民

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已于2019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公告。

请予审议。

2019年4月26日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阮德斌

各位股东:

受公司监事会的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审议。

一、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公司财务状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及守法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

1、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2)公司201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3)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财务预算的报告;

(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5)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结算的议案;

(9)2018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8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2018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8年8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3、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因本次会议仅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未公告。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的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运作,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综合考虑当前经济形势、市场行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决定缩减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不再新建项目第二条生产线,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本次缩减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及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所做出的决策。公司缩减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或出售资产的情况。

6、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因客观情况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有益的原则,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和检查职能,提高议事能力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请予审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4月26日

听取事项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大家好!下面由我代表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向本次会议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18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了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原独立董事吴星宇先生任期届满离任,文东华先生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现将我们在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的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李良彬先生,1972年8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高分子材料系和中国科学院软物质化学重点实验室双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引进海外杰出人才”(百人计划),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工程与材料学部第14届评审专家;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子物理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2015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陈无畏先生:1951年11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1978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1983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汽拖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中科院安徽光机所,获博士学位。1997年起任职于合肥工业大学教授,主持完成国家和省

部级科研课题20余项,企业委托项目30多项。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学术专著5部,专利10余项,获省部级奖多项,为国内多个学术期刊编委。现任合肥工业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省振动工程学会副理事长。2017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3、文东华先生,1973年12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996年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后在四川长城特殊钢公司担任财务人员。1997年8月考入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2000年1月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在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3年3月考取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并于2006年3月获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至今。2005年赴香港城市大学进行合作研究,2006年、2007、2008年曾三度赴香港理工大学进行合作研究,2011年赴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进修。2019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吴星宇先生(已卸任):1976年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会计专业),2011年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获MBA学位,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证书,中国律师资格证书,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证书。曾任职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26日任期届满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有偿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2018年度共召开董事会议七次,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一次,通讯方式召开五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一次,我们均出席了(含委托出席)会议,没有缺席情况发

生。召开会议前,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四个专业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或委员。作为专业委员会委员,我们分别出席了公司2018年召开的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4次。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履职,积极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现场考察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就涉及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及时沟通,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获取相关独立判断的资料;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效的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生产必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相关生产经营的需要。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按规定程序对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公司对外担保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止2018年末,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经济形势、市场行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决定缩减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不再新建项目第二条生产线,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缩减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本年度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举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能够充分调动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18年经营业绩平稳,未达到业绩预告标准,具体财务数据已于4月4日在公司2018年年报中进行披露。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继续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在利润分配相关条款中明晰了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标准,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8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4项,临时公告34项。我们对公司2018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我们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召开、议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年度,我们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充分保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

独立董事:李良彬、陈无畏、文东华、吴星宇(已卸任)

2019年4月26日

议案三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本次现场会议仅提供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会议现场备有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股东若有需要,请向工作人员示意索取。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议案四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财务预算的报告

各位股东:

受公司委托,现向各位作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以下2018年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一、2018年财务决算情况

1、2018公司盈利情况

2018年度公司合并共实现利润总额1,048.09 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53.01万元,其中:营业利润857.68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190.41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不含按新准则列示的其他收益及资产处置收益)。

2、合并利润表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一、营业收入88,537.72
减:营业成本72,313.32
营业税金及附加1,025.39
销售费用3,978.61
管理费用(不含研发费用)6,420.68
研发费用2,627.41
财务费用1,520.11
资产减值损失111.71
加:投资收益-1.14
加:资产处置收益57.07
加:其他收益261.26
二、营业利润857.68
加:营业外收入234.29
减:营业外支出43.88
三、利润总额1,048.09
减:所得税费用6.76
四、净利润1,041.3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3.01
少数股东损益88.31
五、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一)基本每股收益0.0169
(二)稀释每股收益0.0169

3、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按母公司): 28.60%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3.33次存货周转次数: 3.65次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0.7700%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0.7684%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 -850.7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86%扣非后每股收益 -0.0151元/股流动比率: 1.68速动比率: 1.27

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18年度公司通过对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比较,根据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18年度公司合并资产减值损失共计计提862.88万元,转回或转销1,734.06万元,核销2.79万元。具体详见后附议案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二、2019年财务预算

2019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05,000万元,营业成本87,500万元,期间费用14,770万元,其中:销售费用4,280万元、管理费用7,850万元、财务费用2,640万元。

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对2019年经营情况的预测,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经营情况的相关承诺。

请予审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26日

议案五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3.01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22,624.93万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580.69万元,加上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23,843.81万元,截止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263.12万元。

鉴于2018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聘任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期届满,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建议,结合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状况,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暂定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确定其报酬。

请予审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8年度薪酬结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发放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总额为241.44万元(税前),具体每位人员薪酬数额参见公司2018年报。上述薪酬为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全部报酬总额。

请予审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铜峰电子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9年,公司对独立董事、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监事的薪酬采取固定津贴方式,其中: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6万元/年;对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或监事的津贴标准为董事800元/月、监事500元/月。

对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年薪方式,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基本年薪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按月进行发放,效益年薪将依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个人履职的考核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制订的《考核办法》对效益年薪的发放进行考核。

请予审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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