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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

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入收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会计政策。

(五)本更审议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行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四)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五)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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