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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电力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公司代码:600236 公司简称:桂冠电力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川汇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电业发展有限公司、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有限公司广源分公司、大唐迪庆香格里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6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4

选择参评单位时,我们既考虑营业收入、也考虑资产总额等指标,同时满足参评企业资产总额合计值应占企业合并资产总额70%及以上的规定。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三重一大”管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建设、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

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制度管理、燃料管理、项目投资、物资管理、税务管理、安全管理、内控评价、内部审计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燃料管理、安全管理、电力市场营销管理、境外项目投资管理。2019年初风险评估评定的重大风险涉及的业务流程;2019年内新增的重大风险涉及的业务流程;2019年度重大风险事件涉及的业务流程;2018年度重点关注缺陷涉及的业务流程;集团公司确定的高风险业务流程。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潜在错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0.5%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0.1%≤潜在错报 <0.5%潜在错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0.1%
税前利润潜在错报潜在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5%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1%≤潜在错报<5%潜在错报< 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1%

说明: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税前利润作为衡量指标。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以下情况的产生,可能表明公司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公司管理层存在舞弊现象;财务报告发生严重错报或漏报;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环境失效。
重要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生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含2000万元)~5000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2000万元

说明:

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其他缺陷认定应综合考虑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以及造成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确定。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一个或多个重要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一般控制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一般控制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度公司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通过对发现问题的整改,降低了企业的管理和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运营的顺畅。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1)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公司继续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的要求,建立并执行内部控制体系。 2019年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梳理、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与流程,做好培训和宣传,为保持良好的内控环境提供有利条件。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与考核,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2020年,公司将在内控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修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细则,加强各类制度规范的宣贯,提升员工内控合规意识,修订《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优化内部控制顶层设计,将内控体系与风险管理进行有机融合,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与考核,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森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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