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9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企业负责人责任制考核奖励的议案》。
同意给予公司经营班子成员2018年度考核奖励346.54万元,正职考核奖励金额为49.14万元,班子其他成员业绩考核奖励标准按正职的0.6-0.9(系数)发放, 以上奖励金额含税,由公司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桂冠电力全资子公司得荣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为改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结构,促进公司发展,同意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
发有限公司以40,564.139万元为首次挂牌底价,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增资扩股引入1家战略投资者,增资的股权比例不超过49%;若首次挂牌期间未出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参与竞价,则在首次挂牌底价基础上下浮,且下浮比例不高于10%。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本授权有效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