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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发展: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发展”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的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武佩增、李世强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29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李世强

(五)现场检查手段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实地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办公场所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访谈,对科新发展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科新发展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的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核对公司相关公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新发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同时能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职责。科新发展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披露内容是否完整。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新发展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信息披露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内部控制制度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查阅了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方往来的账务情况,并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新发展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材料;核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新发展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度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科新发展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投向符合监管要求,且符合承诺用途。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新发展已按照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进行了规范;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427.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80.6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6.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108.63%,净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公司本期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经营环境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主要是由于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且以大型房企为主,受国家地产行业调控、宏观经济下行以及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地产企业目前普遍经营压力较大,大幅收缩业务、降低成本,对公司经营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本期公司传媒业务板块因受疫情影响,下游客户需求大幅下降,业务收入大幅下滑并持续亏损,公司已剥离传媒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以装修装饰工程与写字楼租赁为主,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装修装饰业务新签项目合同金额同比大幅下滑,如果地产行业情况不发生改变,公司将会面临明显的经营压力。保荐机构已提请上市公司密切关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潜在的经营风险,公司应根据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发展目标,合理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升公司业绩,同时,

关注主要客户信用风险,做好应收账款催收回款工作;针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变动情况,上市公司务必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七)其他应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股东限售股限售等承诺履行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科新发展股东已严格履行了限售承诺。

三、上市公司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鉴于上市公司目前面临的市场环境,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密切关注未来下游市场波动情况、主要客户经营及债务情况,提醒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优化成本结构,提升公司业绩,同时应注意公司在调整业务及人员架构时,应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规及合同约定,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对于影响公司经营的相关因素及公司的战略布局调整,务必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切身利益。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科新发展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科新发展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及时安排保荐机构与科新发展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科新发展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公司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受下游地产行业调控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下滑,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科新发展的经营状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武佩增 李世强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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