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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发展: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4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

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6

三、《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8

四、《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1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的议事规则: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做好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本次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2、自然人股东: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

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人为2021年12月22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现场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六、股东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七、股东要求发言时,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股东不得随意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八、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应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十、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相关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大会表决。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投票表决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投票表决表或未投的投票表决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本次股东大会第二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在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监事总人数之积,股东应以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按得票的多少(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决定当选监事。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十二、现场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三、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十四、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十五、为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现场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

十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见证意见书。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14:30开始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333号招商开元中心1栋B座5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绍嘉先生会议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记名计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宣布会议开始;

3、介绍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及股份统计情况;

4、宣读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2.01《补选谢凌欣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2.02《补选刘益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5、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发言、询问;

6、现场通过计票人、监票人;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8、监票人、计票人统计并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9、休会,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0、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合并表决结果;

11、律师宣读法律见证意见书;

12、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13、参加会议的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上签字;

14、主持人宣布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1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钟凯文先生已向公司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因此公司需补选一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邹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进行详细了解,并征求相关各方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召开会议,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及建议书》。经公司审查并与邹志强先生本人核实,邹志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邹志强先生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

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流程,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志强先生:汉族,籍贯湖南,出生于1987年,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任广东中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助理;2015年8月至2021年7月任广东邦罡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执业律师;2021年8月至今任广东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邹志强先生已承诺,其与科新发展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科新发展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3名,职工监事2名。目前,公司非职工监事1名,需补选2名,因此公司监事会提名谢凌欣女士、刘益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审查并与谢凌欣女士、刘益良先生本人核实,谢凌欣女士、刘益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谢凌欣女士:汉族,籍贯湖南郴州,出生于1980年,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深圳市瑞霖医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助理、苏宁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区人力资源中心经理/总监、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副总经理、深圳市方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2021年1月起至今任职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谢凌欣女士已承诺,其与科新发展及其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科新发展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刘益良先生:汉族,籍贯广东深圳,出生于1980年,本科学历。历任伟历信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主任造价工程师、深圳茂业集团成本造价工程师,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本造价中心副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益良先生已承诺,其与科新发展及其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科新发展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

条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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