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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或“保荐机构”)作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或“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和牵头主承销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牵头主承销商,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73号文)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3,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6,38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9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7号)核准,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69,943,01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4.0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770.8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9日全部到位,立信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85号)。公司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099,565,113.98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7,650,606.8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64,465,492.88元。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759,923,173.85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使用资金3,259,923,173.85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95,999.0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523,809.1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历次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产生印花税942,162.75元,公司已于2022年1月缴纳,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尚包含上述金额。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11月2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2019年5月20日,公司与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有限”)、中金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圆通有限、中金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41190408161011112,395.22活期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阳支行121913520510699564,453,097.66活期
合计--564,465,492.88-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4119040816109042,734,134.54活期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219135205105017,789,674.62活期
合计--10,523,809.1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44,051.20万元(不包括手续费),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25,992.32万元(不包括手续费),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445,740,688.50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5,740,688.5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出具了《关于圆通速

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950号),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8。)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发行费用支付等情况,以自筹资金231,560.31万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及发行费用。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1,560.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出具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14号),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转入其他账户30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9。)

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9。)

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6日、2020年1月10日转入其他账户合计216,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2。)

截至2020年12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3。)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转入其他账户7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492.22万元置换前期投入“航空运能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并将尚未使用的拟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包括前述以自有资金置换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5,000.00万元变更用于“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3。)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8、临2019-109。)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3、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从而提升公司在快递物流行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4、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650号),发表意见为: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中金公司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61,638.00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051.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5,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9,956.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68%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230,000.00230,000.00230,000.0042,581.78174,956.51-55,043.4976.072022年3月31日注2不适用注3
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100,000.00135,000.00135,000.001,469.42135,000.000.00100.002021年3月31日不适用注4
航空运能提升项目35,000.000.000.00注5--------------
合计365,000.00365,000.00365,000.0044,051.20309,956.51-55,043.4984.9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的金额。注2:2021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且持续时间较长,转运中心的工程施工因人员组织、材料供应等多方面因素限制,进度有所延缓,相关自动化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亦存在一定程度滞后;同时,本次投资建设的转运中心涉及的工程建设面积较大、范围较广,且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和技术设备更新迭代,仔细斟酌、不断优化转运中心的施工建设与设备工艺。为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稳步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合理有效运用,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3月31日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注3: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将提高公司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注4: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从而提升公司在快递物流行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注5:为加速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492.22万元(其中1,381.82万元为2019年度前投入金额,110.40万元为2019年度投入金额)置换前期投入“航空运能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并将尚未使用的拟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包括前述以自有资金置换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5,000.00万元变更用于“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航空运能提升项目”的1,492.22万元募集资金。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76,770.88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5,992.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5,992.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多功能网络枢纽中心建设项目234,000.00234,000.00234,000.00194,808.80194,808.80-39,191.2083.252022年12月31日不适用注2
运能网络提升项目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0.00100.002022年12月31日不适用注3
信息系统及数据能力提升项目20,000.0020,000.0020,000.006,183.516,183.51-13,816.4930.922022年12月31日不适用注4
补充流动资金75,000.0075,000.0075,000.0075,000.0075,000.000.00100.002022年12月31日不适用注5
合计379,000.00379,000.00379,000.00325,992.32325,992.32-53,007.6886.0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交易相关费用的金额。注2:多功能网络枢纽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提升核心转运网络的灵活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升级枢纽转运中心的自动化水平,同时为公司长期业务拓展奠定基础,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注3:运能网络提升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提高公司干线运输效率,提高运力采购的议价能力,增强对干线运输车辆的管控,提升干线运输稳定性和灵活性,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注4;信息系统及数据能力提升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公司提高全链路数字化、信息化和可视化水平,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服务品质,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注5:补充流动资金将强化公司的现金储备,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的营运资金需求,将服务于公司经营战略的实现和抗风险能力的提升,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航空运能提升项目135,000.00135,000.001,469.42135,000.00100.002021年3月31日不适用注1
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492.22万元置换前期投入“航空运能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并将尚未使用的拟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包括前述以自有资金置换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5,000.00万元变更用于“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3。)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8、临2019-109。)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1: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从而提升公司在快递物流行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米 凯 王 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 聃 李懿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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