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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权债务核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 圣济堂 编号:2020-076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债权债务的公告

2020年10月28日,经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第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债权债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部分账龄五年以上的应收、应付款项予以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债务核销的原因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经审慎研究公司对经营过程中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以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二、本次债权和债务核销主要情况

(一)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情况

本次拟核销应收款项451笔共计2,262.7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1,696.62万元,其他应收款566.09万元;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共计1,986.41万元,需补提坏账准备276.31万元。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款项性质核销金额已提坏账准备补提坏账准备核销原因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共186笔)销售款等16,966,226.6114,301,144.822,665,081.79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共265笔)保证金等5,660,909.295,562,912.0997,997.20无法收回
合计 (共451笔)22,627,135.9019,864,056.912,763,078.99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均为5年以上帐龄,经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审查认为均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核销的主要原因是:1、长期失联催收无果;2、小额应收款项催收成本大于应收款项;3、债务人已经注销或被吊销工商登记。上述应收款项核销后将一律视为公司账销案存资产,公司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二)核销部分应付款项的情况

本次拟核销应付款项477笔共计2,985.41万元,其中:应付账款1,394.60万元,预收账款1,159.09万元,其他应付款431.71万元。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款项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应付账款 (共204笔)采购款等13,946,013.62无法支付
预收账款 (共205笔)销售款等11,590,902.80无法支付
其他应付款 (共68笔)质保金等4,317,142.37无法支付
合计 (共477笔)29,854,058.79

本次拟核销的应付款项均为5年以上帐龄,经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审查认为均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核销的主要原因是:1、债权人长期没有与公司发生交易和催款业务已无法取得联系;2、债权人已经注销或被吊销工商登记。

三、本次应收、应付账款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应收款项需补提坏账准备276.31万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31万元;上述应付款项2,985.41万元将转入当期损益,增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85.41万元。本次核销应收及应付款项合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9.10万元。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核销部分债权债务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并经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通过本次债权债务的核销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本次债权债务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债权债务核销,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债权债务进行核销,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从《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

公允、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核销部分债权债务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实施部分债权债务核销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核销部分债权债务事项。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5、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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